全国服务热线: 13826542274
企业新闻

深圳合伙企业(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的区别)

发布时间:2023-12-12        浏览次数:4        返回列表
前言:深圳公司注册,合伙企业注册,代理记账,银行开户,工商变更
深圳合伙企业(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的区别)

深圳合伙企业注册、珠海横琴合伙企业注册、个体户核定征收 就找合泰企业 张先生

有限合伙人VS普通合伙人有何区别?

合伙人之间的关系:

普通合伙中的合伙人对合伙事务享有平等的权力,都有权对内行使经营管理权,对外代表合伙人从事交易活动。有限合伙的业务执行权,专属于承担无限责任的普通合伙人,有限合伙人为一般投资人,不得执行合伙事务。

责任区分关系:

普通合伙人对公司的债务负有无限追偿责任,个人财产可能会被债权人追偿。与之相反,有限合伙人只承担其出资额的有限责任。

出资方式:

一般都认为出资的方式可以是货币和其他财产 (包括非物质性财产)。而有限合伙由于承担有限责任的合伙人无权执行合伙业务,也无权对外代表合伙进行经营,故只能以货币或其他物质性财产出资,劳务出资与信用出资则不被允许。


推荐产品
信息搜索
 
港牌宝商务服务(深圳)有限公司
  • 地址:南山区桃园田厦国际中心
  • 手机:13826542274
  • 联系人:尹小姐